2018
集团荣获“山东省档案工作科学化管理示范单位”称号
发布日期:2018-01-31    浏览次数:

      在山东省档案局组织的2017年度全省档案工作科学化管理测评活动中,集团被评为“山东省档案工作科学化管理示范单位”

 

 

      济南市共有464家企事单位参加本次测评活动并达到合格以上标准,其中仅有10家单位达到“示范单位”以上标准。“示范单位”为企事单位测评的最高标准,集团能够跻身“示范单位”之列,充分体现了集团档案工作科学化管理水平。。

 

      集团档案室成立于1995年,负责对集团的各类档案实行综合管理。于1996年底达到了省二级标准,1997年底达到了省一级,1998年底达到国家二级,2000年底达到了国家一级标准,档案工作水平逐年提升。


      2014年以来,集团严格按照《山东省档案工作科学化管理规范》的要求,进一步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,在档案管理制度建设、资源建设、信息化建设、安全保障、服务利用、工作创新等方面,取得了显著成效,并于2015年底被评为“山东省档案工作科学化管理先进单位”,于2017年底被评为“山东省档案工作科学化管理示范单位”。